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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伯文淺釋

分類:學習與分享
發佈於:2011-05-15, 週日

阿拉伯文淺釋

13-阿拉伯文淺釋

nikah:婚姻(字面意思為性交,然而一般指婚約)。

通常由新郎和新娘的wali(監護人)安排。聘禮(mahr)可以是法律認可的有價值的任何物件或服務。只要新娘仍是處女,其父祖有權為她安排婚事,甚至違返當時人意願;但理論上由長輩配婚是為後輩的好處。

mut'a:暫婚,又稱為「歡愉婚姻」,即在某段時間內與婦人維持婚姻關係,女方可得報酬。

這做法在什葉派穆斯林之間甚為流行,形成某種形式的「合法召妓」,好些地方甚至由毛拉mullah,即宗教領袖)為旅者物色對象。有說這種做法源於古老阿拉伯習俗,然而可以肯定的是,穆罕默德容許、甚至也參與過這種償付式暫時同居關係。

talak:離婚,字面意思為休妻。

關於離婚之例,古蘭經2:228-237有詳細律例。伊斯蘭稱這都是為了保護婦女,免受監護人或丈夫虐待;只要丈夫三次宣稱休妻,離婚就能生效。夫婦離婚後若想復合,婦人必先嫁給另一位男子然後離婚,才可與前夫復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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