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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一不可:福音的內容、應許、要求與證據

分類:學習與分享
發佈於:2011-05-15, 週日

溝通訣竅

缺一不可:福音的內容、應許、要求與證據

傑赫德弟兄

今天宗教與哲學之混亂,我們即或不至於懵然不知,卻很可能對此毫不在意。除了日益增加的宗哲門派之外,還有林林總總的祕教異端、政治思想,其中當然少不了伊斯蘭。每一派都告訴人們:「我們有你今生(和來生)的答案,我們說的是真理!」

那麼大眾究竟可以如何反應呢?他們只有兩個選擇:要不聽從一種門派而掩耳不聽其他的,要不聽各家各派至聽得一頭霧水而不曉得誰真誰假;我猜百份之九十的人都屬於這兩個種類。

主耶穌基督稱撒旦為「說謊之人的父」(約翰福音8:44),牠是說謊大師,甚至把謊言帶進「教會」,那群「被召的人」中間以製造不和,很多未信者看見這種情況,便很難信福音。(約翰福音17:11,21-23)!

我們都相信神說話,祂的話也記載下來;然而撒旦也說話,第一句是「神豈是真說…?」這暗指神口不對心,或最少不如亞當夏娃所領受、所想像的。撒旦的欺騙的下一步就是清楚否定神的話:「你們不一定死。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,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。」(創世記3:1,4-5)

我們不再身處伊甸園,但若我們夠勇氣為神站出來的話,就會處於同樣情況。你說聖經是神的話?才不呢!穆斯林會說,聖經從前是神的話,但後來給篡改了,古蘭經才是神(真主)的話!印度教徒會說,我們應該相信先賢的著作,裡面記載了諸神故事,像吠檀多(Vedante)、摩訶婆羅多(Mahabharata)、羅摩耶那(Ramayana)和奧義書(Upanishads)。才不呢!佛教徒說,應該看佛陀的啟示,如心經、法華經等。還有薩滿教徒會尋找他們的真實世界,在那裡他們先祖的靈魂「說話」。

就是在基督徒中間,也有人說,對呀我們信聖經,但也相信今天的先知。另一些會說:「你不能測試某個啟示是否真來自神,怎能相信呢?」

這可真是一片混亂!

你相信聖經是神的話嗎?像其他宗教信眾相信經典一樣?

然而好消息是,神早知道會有這種問題的了!所以預定了一個辨別真偽的方法;但惟有願意敞開心懷(你是這樣的嗎?)、不囿於感覺或傳統、願意按事實判斷的人用這方法才奏效。

如果只用一章聖經就足夠的話,神何必給我們1189章?

現在請翻開聖經,讀申命記18:21-22;以賽亞書41:21;42:9;44:7;53:9;這些經文都說一樣事情-真理一定是可證的;神會藉著預言應驗證實真理。

你讀馬太福音,會發現「正如先知所說的」這句子出現最少25次。人無法預知的,先知都寫下來了;直至數百年後預言應驗,就知道那真是神的先知,而到時候,神話語的真正意思就顯明了。正如我們的主的總結:「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,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。」(路加福音24:27)這包括祂在伯利恆由童貞女所生,祂的神性、神蹟,祂被出賣、釘十架與復活!好了,現在誰可以告訴我,為甚麼我應該信這些,反而要信古蘭經?那是在600年之後由一個人寫成的,它否認耶穌釘十字架,卻一點兒先知預言應驗的證據也沒有。真相必須能以自證!這點聖經做到了!

我們傳福音時,我們是福音壓縮為簡短信息:你是罪人,是失喪的;基督為你的罪死了。你若願意接受祂作你的個人救主,你的罪就得赦免,就會上天堂。

我們為甚麼竟把神的話壓縮為這新約簡短版本?當然信息沒錯,但背後的故事原來豐富得很。神是聖潔的!神是愛!祂想我們永遠和祂在一起!但我們不能,因為我們非常不潔,聖潔與罪水火不容!究竟何謂罪?神又有何期望?祂的律法與我們何干?律法可不光是十誡,裡面談及獻祭贖罪。那麼究竟何謂祭?這又如何應用在基督身上?如果只用一章聖經就足夠的話,神何必給我們1189章?如果只用一卷聖經就足夠的話,神何必給我們66卷?福音是神對人類的計劃,為何我們傳福音的時候,往往從結尾、而不是開首說起?我們平時讀書會先讀結局的嗎?

我們傳福音時要謹慎,把內容都說足夠想盡,外人才容易明白。

我們應該加以解釋:「這是我們所信的內容,還有相信的原因!」然後再提及支持福音內容的證據,正如前面說的。

我們也可以分享聖經的應許,這實在極為美麗又可羨。你可以讀約翰福音10:22-28;詩篇103:7,12;以賽亞書59:2;耶利米書31:34;哥林多後書5:17;馬太福音28:20;約翰福音14:3,27;15:9,11;加拉太書5:22等!

還有一件事你必須說明。平時傳福音時你大概很少聽見提起路加福音14:28:「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」作基督徒不僅有權利,更有義務;這不僅帶來喜樂,也伴隨著委身、順服,要做我們平常不願意做的事(在一切事情上誠實公義),不要做我們平常很想做的事(享受罪)。聖經的確提及,人歸向基督後應盡的責任(參使徒行傳2:38;3:19;10:43;13:38-39;希伯來書5:9;3:6;啟示錄2:10;馬太福音24:13;希伯來書12:14;彼得前書1:13-19和馬太福音28:18-20)。這一切我們都必須靠著神才能做成;但尋求救恩的人必須願意遵行神旨意。上面所說的,可以用下圖表示出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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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音

 

福音的內容/福音的證據/福音的應許/福音的要求

 



神的律法
人的罪
與神和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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