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成肉身的目的

分類:耶穌(爾撒)
發佈於:2011-05-14, 週六

  • 部份穆斯林以為神(真主)高高在上,是全能的,不可能卑微至成為人,且承受痛苦,被人羞辱,以不名譽的刑罰處死;他們假定十字架是代表神(真主)的失敗,是神(真主)離棄其先知
    • 這種想法不符古蘭經,因為古蘭經2:61,87,91;3:21,112,181,183;4:155;5:70記載人曾枉殺眾先知和使者的事
  • 基督教有關道成肉身的教導
    • 摘要
      • 神(真主)是聖潔,不能接受罪;罪必須被贖
      • 因為是人類犯罪,所以必須由人付罪的贖價
      • 只有神(真主)有能力付罪的贖價,因為只有神(真主)無罪
      • 所以,贖人的罪的唯一方法,是藉著神(真主)成為人,以人的身份付罪的贖價;使人可以與神(真主)建立復和的關係
      • 神(真主)成為人的原因,還包括這些
        • 神(真主)讓我們認識神(真主)是怎樣的
        • 神(真主)向我們表明我們應如何生活
        • 神(真主)分擔我們的痛苦
    • 耶穌(爾撒)是全能的神(真主),父神給他預備了身體(希伯來書10:5),他由聖靈感孕,來到世上成為人,卑微,是為表明父神(約翰福音1:17,18;希伯來書1:1至3;10:5)
    • 耶穌(爾撒)死在十字架上,是為這些緣故(腓立比書2:5至11)
      • 耶穌(爾撒)被父神所差,用自己的血,救贖罪人脫離一切罪惡,潔凈罪人(馬太福音1:21;9:13;馬可福音10:45;路加福音19:10;約翰福音1:29;3:17;4:42;12:47;加拉太書3:13;4:4,5;提摩太前書1:15;提多書2:14;希伯來書2:9,14,15;約翰一書1:7;4:10,14;啟示錄1:5)
      • 耶穌(爾撒)為引人到神(真主)面前(彼得前書3:18),與神(真主)和好,不將人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(哥林多後書5:19)
      • 耶穌(爾撒)給信徒榜樣,使信徒效法,如何行出愛心(約翰福音3:15至17;腓立比書2:5;哥林多前書11:1)
      • 這是恩典(哥林多後書8:9)
    • 耶穌(爾撒)的死和復活是神(真主)的定旨(使徒行傳2:23,24);他是自己捨命;沒有人奪他的命去;他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,這是他從父神所受的命令(約翰福音10:17,18)
    • 十字架的死並非失敗,耶穌(爾撒)必須受死,才能勝過魔鬼,勝過罪和死亡的權勢
    • 我們不能以偏狹的神觀限制了全能神(真主)的作為,因為這些原因
      • 十字架的道理,在滅亡的人為愚拙,在得救的人是神(真主)的大能(哥林多前書1:18,23)
      •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(真主)聖靈的事,反倒以為愚拙;並且不能知道,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(哥林多前書2:14)
      • 神(真主)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;神(真主)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(以賽亞書55:8,9)
      • 神(真主)的智慧和知識豐富,他的判斷難測,他的蹤跡難尋(羅馬書11:3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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